中国移动中标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 静海区道路交通科技设施全面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22-JH-001),中标金额6,798.9188万元。
一、项目编号:YHZB2022-JH-001二、项目名称:静海区道路交通科技设施全面提升建设项目三、中标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第1包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河北,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20号 9113010071836660XC 0311-80998630 6,798.9188
海康针对此项目投标发起了投诉,天津财政给与了不成立的回复。
投诉处理结果
一、项目编号
YHZB2022-JH-001
二、项目名称
静海区道路交通科技设施全面提升建设项目
三、当事人基本信息
投诉人: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1幢B楼19层
被投诉人1: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
被投诉人2: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28号
相关供应商: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20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我公司投诉中标供应商中移系统集成限公司所投精密空调(行级)冷量不低于45KW,2000H*600W*1200D产品(NetCol5000-A050,华为)是属于非节能产品,不应被评审委员会认定。
投诉事项2:我公司投诉中标供应商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所投精密空调(房间级)冷量不低于15KW产品(LY-CBS017URHE3A,黎耀)产品是属于非节能产品,该产品节能证书中型号与开标分项一览表中的型号应完全一致,且为同一产品,并且开标分项一览表中对应的产品属性应如实填写为“节能、节水产品”,不应该填写“无”,未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应予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诉事项3:我司投诉室内机和室外机共同组成了精密空调的完整产品,投标文件中空调产品只有一个室内机型号,并没有室外机型号,依据投标文件判定所投产品不完整,因此应定义为非节能产品,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无效材料,不应为评审委员会认定。
投诉事项4:我公司投诉投标文件关于视频监控系统的“硬盘”产品的产地和制造商虚假填写。
投诉事项5:我公司投诉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存在文件表格填写空白等问题、产品属性填写错误,文件存在错误及回答偏差问题未进行扣分,并中标。
投诉事项6:我公司投诉我单位比中标供应商价格分和客观分高出至少2.23分,且中标单位标书中有多处错误,未给予扣分,基于此种情况仍使其中标,存在专家评委对该项目不公平、不公正打分的情况。
(二)审查情况
本机关接受投诉人投诉后,审查了被投诉人和相关供应商提交的书面答复材料、相关采购资料和证据资料。经查,投诉项目于2022年5月9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被投诉人2在2022年5月27日发布更正公告,更改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被投诉人2与2022年6月14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诉项目中标公告,成交供应商为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为6798.9188万元。
经审查,投诉事项1、2、4、6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投诉事项3、5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执法机关名称和处理日期
1.执法机关名称: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
2.公告日期: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