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 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拆公司上市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机器人”)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拥有对海康机器人的控股权。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如本次分拆事项首次公告前公司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分拆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次分拆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应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程序。本次分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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